近年來台灣的離婚率不斷增加,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台灣的離婚夫妻數為4萬對,主要原因為除了男女平權意識的提升使得女性擁有與男性一樣的社會地位和經濟能力之外,也歸功於社會風氣的開化,讓離婚不再是件難以啟齒的家醜,社會大眾也不會因為離婚就為對方男女貼上負面標籤。
但隨著離婚率攀升也導致許多離婚爭議的產生,連帶著離婚訴訟得委託案件也是與日俱增,以大愛徵信社的離婚訴訟委託案件為例,除了因為婚後感情不合之外,外遇更是讓許多夫妻無法繼續婚姻的原因,而在離婚訴訟中最容易產生爭執的就是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外遇一方還有資格獲得子女的撫養權嗎」這個大家最在意的問題就讓大愛徵信社幫你解惑!
未成年子女權益,應該爭什麼?
針對想爭取子女撫養權的委託人,大愛徵信社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趕緊聯絡律師,而是好好幫委託人釐清撫養權的內容,許多人對撫養權充滿誤解,因此建議大家先對撫養權有正確觀念再進行爭取。
在離婚訴訟中父母想爭奪的撫養權在法律上稱為「親權」、「監護權」,當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和權利是由父母行使時稱為親權,由非父母以外的第三人行使時則稱為監護權,但大眾通常會將撫養權、親權、監護權混為一談,以下大愛徵信社幫大家整理離婚訴訟中常見的子女權益:
親權、監護權: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教權,離婚訴訟中大家在爭奪的項目。內容包含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懲戒權、居住地決定權、財產管理權、部分法律責任代理權等,口語上常稱為撫養權。
探視權:沒有獲得親權、監護權的一方會擁有子女的探視權。除非法官判定對方有不利於子女的行為,否則另一方不可以拒絕對方探視子女。
扶養權:扶養子女直到成年的義務,不用爭,父母雙方一定都有扶養權。夫妻離異後不管是誰獲得監護權,雙方對未成年子女都還是有扶養至成年的義務,未獲得監護權的一方雖然不用負責照顧子女的日常起居,但還是需要盡到扶養義務給付子女的生活所需,也就是要分擔贍養子女的費用。
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法官怎麼判?
「配偶外遇才導致我們離婚,所以子女的撫養權一定是我的」真的是這樣嗎?當夫妻雙方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無法達成共識時,就會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官介入裁決,那麽法官究竟是怎麼決定撫養權的歸屬呢?讓大愛徵信社告訴你!
在所有離婚訴訟中,法官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都是以「子女利益」最為最大的考量,針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判決也都是採取「最小傷害替代方案」,也就是說夫妻兩人中,由哪一方來進行照顧能讓子女的生活異動最小化,那一方就能獲得撫養,其中考量因素包含以下幾項:
1. 子女意願:對於已有表達、判斷能力未成年子女(7歲以上),法官會徵詢子女本人的意願,作為撫養權的判決依據。
2. 經濟條件:須具有一定收入,能維持自己與子女日常生活花費。
3. 道德瑕疵:是否有家暴、酗酒、吸毒等前科,任何會在子女成長過程中造成影響的負面習慣都會可能喪失撫養權的原因。
因此回到一開始的問題:「配偶外遇才導致我們離婚,所以子女的撫養權一定是我的?」錯!不合適的伴侶不見得是不負責的父母,外遇確實屬於道德瑕疵、也會影響到撫養權的判決,但並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為,因此即使自己是外遇方也可能爭取到子女的撫養權。
除了外遇能不能爭取撫養權之外,大愛徵信社也為大家整理幾個常見問題:
我的收入比較高,孩子的撫養權會歸我?
錯誤。經濟能力和外遇一樣都只是撫養權歸屬的考量之一,基本上只要收入足以負擔自己與子女的生活花費就有撫養子女的資格。
撫養權歸我,我可以禁止對方跟小孩見面嗎?
不行。探視權是法律給未獲得親權者的保障,除非有法官的判決,否則擁有撫養權也不能禁止對方但是小孩。
離婚後我沒有爭取到撫養權,還需要分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嗎?
要。扶養子女到成年是父母的義務,即使離婚了也要履行,若是執意不分擔費用的話,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藉由法院向對方提出強制支付命令。
【延伸閱讀好文推薦】
想加入徵信社?先看看這篇
徵信調查局上線!眾人好奇的徵信社工作大公開
離婚程序有哪3種?讓律師告訴你最快的離婚手續!
好文推薦 解密徵信社:安全評估與費用須知,一探究竟!